42
我的「內夏瑪」My Neshama
我跟同行凱若琳一起午餐。
我們聊聊近況,也談談工作上的事。凱若琳問起我的「朋友」,她之前介紹去找溫德爾的那個,不曉得他們談得如何?她說上次跟我通完電話之後,她想起她跟溫德爾的研究所時光。那時有個同學好迷他啊,可惜後來沒有結果,倒是溫德爾開始跟另一個女生交往 ──
哦!我趕忙叫她別再說了。我不方便聽。因為那次要找心理師的,呃,其實是我。
凱若琳楞了一下,然後噗嗤大笑,連冰茶都從鼻孔裡噴出來。「抱歉,」她拿餐巾擦臉:「我以為我介紹給他的是結了婚的男病人。我實在想不到是你去跟溫德爾談。」我懂她意思。想像你認識的人成了你認識的另一個人的病人,是挺難的;如果其中一個是你研究所時的老同學,更難。你對他們兩個都太熟了。
我跟她說我那時候覺得很丟臉,分手、書拖著不寫、身體出狀況等等,問題一大堆。她也跟我分享懷第二個孩子時的掙扎。午餐快結束時,她說她最近接了一個滿難搞的病人,可是初談時完全看不出來她會這麼自命不凡,這麼頤指氣使,這麼……盧。
「哈,我也有一個。」我想到約翰:「可是我慢慢變得滿喜歡他的,也比以前更關心他。」
「希望我跟她也能像你們這樣。」講完之後,凱若琳又想了一下,說:「欸,如果我跟她不行的話,把她轉給你怎樣?你現在有沒有空檔?」我從她聲音聽得出來她是開玩笑的 ── 大部分是。我之前也跟諮詢小組提過約翰的事,講到他傲慢自大,還有他那張嘴隨時都在損人。伊恩說這種病人他放棄,「還有,要是你之後談不下去,務必把他轉給你討厭的人。」
「呴,不要這樣,」我對凱若琳猛搖頭:「別轉給我。」
「那我轉給溫德爾好了!」凱若琳說。我們大笑。
「那個,」接下來那個星期三的早上,我對溫德爾說:「我上星期跟凱若琳吃午飯。」
他沒說話,只一雙眼睛盯著我看。我開始跟他說凱若琳對那個病人的感覺;其實我有時候對病人也會這樣;不過,每個心理師都會這樣吧?可是我還是有點在意……我們看待病人是不是太嚴厲了?我們有付出夠多同理心嗎?
「我說不上來是哪裡不對勁,」我繼續說:「可是那次交談讓我覺得怪怪的,整個星期都這樣。奇怪,吃午餐時我還沒有這種感覺,午餐之後它才跑出來 ── 」
溫德爾皺起眉頭,可能在努力跟上我的思路。
「喔,對了,我跟你講這件事是為了專業交流。」我試著澄清動機:「我們心理師不可能把感覺全藏在心裡,可是在此同時 ── 」
「你是不是有問題想問?」溫德爾插話問我。
有。我有。而且我想問的很多:溫德爾跟同事午餐時會談到我嗎?更重要的是,我還是讓他感到很挫折嗎?我給他的感覺,是不是還像我之前的病人貝卡給我的感覺?
溫德爾問得頗有技巧 ── 他不是說「你是不是有什麼事想說?」而是「你是不是有問題想問?」他八成察覺我這些叨叨絮絮只是引言,我想帶出的是最關鍵、最精髓的重要問題,重要到我不知道怎麼開口。我敢說,世界上沒有別的事比問這個問題更讓人感到脆弱、赤裸:你喜歡我嗎?
病人總是想知道心理師對自己的感覺。即使我是心理師,我對這種情結也無法免疫 ── 我想知道溫德爾對我的感覺。我有時候會對他失望;我對生病取消晤談卻還要付費會不爽(雖然我的取消規定也是如此);該講的事我未必會坦白告訴他,而且我時不時會不智地(或聰明地)扭曲他的話。溫德爾有時候會閉上眼睛,我一直覺得那是為了留點空間好好思考。但我現在懷疑那是他的開關,也許他閉上眼睛是為了提醒自己:同理心,同理心,同理心。就像我跟約翰談話時那樣。
我跟大多數病人一樣,也希望自己的心理師尊重我、喜歡有我陪伴,更重要的是,我希望我對他是重要的。打從內在深處覺得自己是重要的,是催化好的心理治療的元素之一。
人本主義心理學家卡爾.羅傑斯(Carl Rogers)把自己的方法稱為「當事人中心治療法」(client-centered therapy),這種療法的核心原則是「無條件正向關懷」(unconditional positive regard)。羅傑斯以「當事人」一詞取代「病人」,正顯示出他對心理治療對象的態度。羅傑斯認為:心理師與當事人建立正向關係不只是手段而已,更是心理治療成功的關鍵。羅傑斯是二十世紀中期提出這項主張的,在當時,這是非常具有開創性的觀念。
不過,無條件正向關懷並不代表心理師必須喜歡當事人,只是說心理師應該和顏悅色、不做批判,最重要的是:真心相信當事人若能受到鼓勵、獲得接納,一定有能力成長。這項原則的目的是尊重並珍惜人的「自主決定權」,即使當事人的選擇與你不同也應如此。無條件正向關懷是態度,不是感受。
可是我不只希望溫德爾對我無條件正向關懷,我還希望他喜歡我。原來我之所以想問:「你喜歡我嗎?」不只是因為我想知道我對溫德爾重不重要 ── 這個問題本身也透露出他對我多麼重要。
「你喜歡我嗎?」我勉強擠出這句話,覺得自己問得可憐兮兮,而且笨拙 ── 他還能怎麼說?總不能說不喜歡吧?就算他不喜歡我,他也可以不直接回答,反過頭問我「你覺得呢?」、「我想知道你為什麼想問這個?」如果我剛認識約翰時他問我這個問題,我應該會稍微避開我喜不喜歡他這個部分,多跟他談談我的真實經驗(他一直跟我保持距離,這讓我很難了解他等等),溫德爾當然也可以這樣應付我。
可是溫德爾完全不是如此。
「喜歡。」他的聲音既不勉強也不誇大,聽起來很真誠。這個回答很簡單 ── 簡單得讓人感動,感動得超乎預期。對,我喜歡你。
「我也喜歡你。」我說。溫德爾笑了。
他說,雖然我希望他是因為我聰明或有趣而喜歡我,但他想說的是他喜歡我的「內夏瑪」(neshama) ── 希伯來文的「精神」或「靈魂」。他的意思我一聽就懂。
我跟溫德爾說:有個大學剛畢業的女生來找我,她考慮要當心理師,想知道我喜不喜歡我的病人,畢竟心理師一天到晚接觸的都是病人。我跟她說病人有時候外在表現是一個樣子,內在是另一個樣子。他們之所以表裡不一,往往是因為他們產生混淆,把我當成他們以前認識的某個人,所以用對待那個人的方式對待我,可是我看待他們的方式其實跟那個人不一樣。我對病人付出的感情是真心的,因為我會去看他們溫柔的部分,他們的勇敢、他們的靈魂 ── 也就是溫德爾說的「內夏瑪」。
「你說的是專業層面,是嗎?」那個女生追問。我知道她還不懂,因為在我實際接觸病人之前,我也不懂。自己當了病人之後,我幾乎忘了這點。溫德爾的話提醒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