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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制定的法律(参见该法第一条)。[1]1994年7月5日由第八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分十三章共计一百零七条。

     《劳动法》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及录用职工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与解除程序的规定;集体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办法;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制度;劳动卫生和安全技术规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