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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得救的确实

第五章、得救的确实
“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 (约壹5:13)
我们的得救不是理论和想象,是实实在在神的大能,藉着十字架的福音,彰显出来,是我们亲身的经历、生命的见证。
一、有基督的生命活在里面
“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欢喜神的律。” (罗7:22)注意:里面的人,即是得救后的新人,这新人有神的性情,喜爱公义,恨恶罪恶,偶有失败就觉甚苦。
二、有信心的行为
“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 (弗2:10)
“虚浮的人哪,你愿意知道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么? ……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 (雅2:20)
这种行为不是勉强的做作,也不是亚当旧道德的表现,乃是基督生命在我们里面的自然流露。
活的信心
1. 悔改
2. 向神求告
3. 不犯罪
4. 爱弟兄
5. 胜世界
6. 行公义
7. 确实的相信:
•神的儿子耶稣
•耶稣道成肉身
•耶稣为罪人受死
•耶稣为我复活
•耶稣升天再来
死的信心
1. 不悔改
2. 不求告神
3. 放纵情欲,犯罪
4. 没有爱心的实际行动
5. 在世界随波逐流
6. 有些可能有律法的行为
7. 虚浮的信:
不合格的信仰(只要有其中一样不信,就不是真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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