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形式
如同迄今所讨论的,债券形式和优先股形式,是易于理解和相对简单的。债券持有者有权在确定的日期得到固定的利息和返还的本金;优先股所有者取得固定的股息,更重要的是,股息必须在任何普通股红利之前支付,它的本金值在任何指定的日期前不会到期(股息可能是累积的或非累积的,股票持有者可能有也可能没有选举权)。
上面讨论了大多数债券和优先股,以及分配中的基本总量。毫无疑问,仍有数不清的例外,最著名的类型是可转换债券和类似的债券及收入债券。除了这些外,还有许多债券,就它们对本金、利息或红利的索取权、选举权、分解权等等而论,都存在独自的奇异性。
在一个标准的投资组合策略中,混合的或不规则的证券形式被作为防止证券杂质的主要的外观依据。评价这些特殊证券的真正效果或价值经常是很困难的。证券的期限实际上可能有不寻常的吸引力,并且它也可能构成例外的情况。在例外的情况下,不规则证券仅应该被有进取心的投资者购买,那些防御型的投资者不应该去碰它们。